预警 | 预警信息快报2024年7月5日

(一)经贸预警信息提示

1、美国ITC正式对存储设备及其下游电子设备启动337调查

2024年7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存储设备及其下游电子设备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406)。

2、墨西哥对涉华涤纶长丝作出反倾销复审裁决

2024年7月3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涤纶长丝(西班牙语:poliéster filamento textil texturizado)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裁决,鉴于未有证据表明墨西哥国内具备涤纶长丝产业,因此决定取消对中国和印度0.532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5402.33.01。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3、阿根廷对华电梯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7月3日,阿根廷经济部贸易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14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电梯(Ascensores)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但未有足够证据表明该倾销对阿根廷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决定不对中国电梯征收反倾销税,终止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428.1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4、澳大利亚对华金属硅发起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7月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42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Simcoa Operation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Silicon Metal)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2804.69.00.14。预计澳大利亚委员会将不晚于2024年10月21日发布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4年12月4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提交终裁建议。

5、土耳其对进口热轧盘条实施保障措施

2024年7月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土耳其代表团于6月30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4年6月30日,土耳其总统在土耳其官方公报发布征税令,决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进口热轧盘条(Wire rods products)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2024年6月15日~2025年1月6日为175美元/吨、2025年1月7日~2026年1月6日为170美元/吨、2026年1月7日~2027年1月6日为165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213.10.00.00.00、7213.91.10.00.00、7213.91.41.00.11、7213.91.41.00.12、7213.91.41.00.13、7213.91.41.00.19、7213.91.49.00.11、7213.91.49.00.12、7213.91.49.00.13、7213.91.49.00.19、7213.91.70.10.11、7213.91.70.10.12、7213.91.70.10.13、7213.91.70.10.19、7213.91.70.90.00、7213.91.90.00.00、7213.99.10.00.11、7213.99.10.00.13、7213.99.10.00.19、7213.99.90.10.11、7213.99.90.10.13、7213.99.90.10.19、7213.99.90.90.00、7227.10.00.00.00、7227.20.00.00.00、7227.90.10.00.00、7227.90.50.00.00及7227.90.95.00.00。

6、韩国继续对华针叶木胶合板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7月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1074号令,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厚度大于等于6毫米的针叶木胶合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均为7.15%,措施自2023年11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4412.39.9000和4412.99.9100。

7、韩国继续对华合成板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7月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1073号令,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厚度大于等于6毫米的合成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3.30~27.21%(详见附表),措施自2023年11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4412.31、4412.33、4412.34。

8、美国对钢丝衣架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Steel Wire Garment Hangers)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4年9月6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9、美国对热轧碳钢板发起第四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和乌克兰5国以及台湾地区的热轧碳钢板(Hot-rolled Carbon Steel Flat Products)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的热轧碳钢板发起第四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4年9月6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10、印度对涉华丁基橡胶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6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和美国的丁基橡胶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为325美元/吨、俄罗斯为931美元/吨、沙特阿拉伯为594—653美元/吨、新加坡为1047—1152美元/吨、美国为781—859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40023100。

11、印度对华升降机导轨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4年6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avera India Riding Systems Company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T型电梯/升降机导轨和对重导轨(T-Shaped Elevator/Lift Guide Rails and Counterweight Guide Rails)启动反倾销调查。

(二)企业走出去风险预警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2024年版《马德里年鉴》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最近发布了2024年度的《马德里年鉴(Madrid Yearly Review)》,全面概述了商标国际注册的事实、数据和分析。今年选定的主题是:注册人如何通过马德里体系利用后续指定扩大其商标的地理保护范围。

那些希望在国际上保护其商标的人通常会采取以下两种途径之一:(1)通过《巴黎公约》,即直接途径,商标持有人必须在每个司法管辖区分别提交申请;或(2)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马德里体系》”),该体系允许提交单一国际申请首先指定申请人请求保护的马德里体系成员方,并在注册后根据需求通过后续指定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其他马德里体系成员方。该组织报告称,尽管马德里国际申请量下降了7%,但2023年后续指定量增加了近9%。有趣的是,在马德里体系下,只有不到1/5的国际商标注册利用了后续指定更多司法管辖区的能力。

WIPO的报告为后续指定的使用提供了更多的见解:

(1)每件申请平均进行5.1次后续指定;

(2)39%的后续指定是在首次注册后1年内完成的。在首次注册后的4年内,这一数字跃升至78.6%;

(3)美国商标持有人最常见的后续指定成员方是中国,其次是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墨西哥;

就国际申请的总体情况而言,WIPO报告称,申请量已经连续第二年呈现下降趋势——这一趋势源于2021年的申请激增,WIPO还欢迎毛里求斯成为第114个成员(第130个国家)。2023年,美国是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最多的来源国,同时也是被指定最多的国家,这表明美国注册人决心寻求最广泛的商标保护,不过,法国欧莱雅公司通过马德里体系提交的申请最多(199件),其次是宝马公司(124件)。有趣的是,与前两年一样,2023年吸引最多指定的是英国,WIPO将这一结果归因为英国脱欧的结果。

此外,WIPO和马德里体系使用《尼斯分类法》对申请人商标所涉及的商品和服务类型进行了分类。与1985年以来的情况一样,第9类是2023年指定的最多的类别(占申请总量的11%),该类别涉及计算机硬件、软件和其他电气或电子设备。在报告的10个行业领域中,研究和技术领域在申请中所占份额最大。

该报告还提供了一些进一步的见解,具体如下:

(1)2023年,商标持有人续展了近4万份马德里体系国际商标注册;

(2)自1891年马德里体系建立以来,超过一半的国际注册仍然有效

(3)超过一半的马德里注册属于德国、美国、法国、瑞士和中国的注册人。

2、防范泰国贸易风险 注意海关查处、贸易欺诈

近日,驻泰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发布了一则《关于防范国际贸易风险的提示》。

该商务处表示,近期接到部分企业反映,在贸易中遭遇海关查处、贸易伙伴欺诈等情况。为帮助企业做好风险防范,避免财产损失,特提示相关国际贸易企业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规办理进出口手续。

有企业对泰出口时以零部件散货报关,但实际货物为已组装件,被泰国海关查扣处罚。请广大企业严格按照泰国法律法规和海关等部门要求,办理货物报关清关手续。商品归类和申报信息应符合海关要求和货物实际状态,特殊监管商品应按要求提前办理进出口许可证。

二、提前做好尽职调查。

有企业向国外某企业购买原材料,付款后卖方不按期发货并失联,后发现对方实为伪造身份冒名欺诈。请广大企业在开展贸易前充分了解贸易伙伴的信用背景,特别是首次合作伙伴;注意核查联系人身份及银行账号真实性,避免财产损失。泰国商业部商业发展厅网站可免费查询已注册企业的名称、运营状态、主营业务等。企业还可根据自身需要,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相关行业协会、律所及咨询机构等了解所需信息。

三、贸易过程中做好风险防范。

缜密订立书面合同,就货物、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及处理等进行书面约定,并视情咨询专业人士;付款时采用信用证、信用保险等手段防控风险,避免向私人账户付款;与可靠的货运代理合作;谨慎防范卖方发货后更改提单收货人等欺诈情况。如怀疑遭遇贸易欺诈,可第一时间联系付款银行争取冻结货款,并报警,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创建时间:2024-07-10 15:31